6月6日訊(湘潭日報 陳鋼)日前,湘潭縣一名社區矯正人員與鄰居發生糾紛,但他沒有沖動,而是依靠司法所順利化解了這場鄰里糾紛。 2014年5月,家住中路鋪鎮上田沖村的賴某被鄰居的狗咬傷,找狗主人索賠時發生糾紛,沖動之下失手將對方打成重傷。案發后,賴某的家屬與受害人就民事部分達成了賠償協議,獲得了對方的諒解。同年8月,賴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在中路鋪司法所接受社區矯正監管。 社區矯正期間,賴某按時到司法所報到,并參加相關的法律培訓。今年5月29日,賴某與鄰居老喬因生活瑣事發生口角,但這次他沒有沖動,而是選擇向司法所報告,請求司法所化解他與鄰居的鄰里糾紛。30日,司法所工作人員來到賴某所在村組進行調查,得知老喬是因為在種植玉米時與賴某發生口角,并對賴某有酗酒惡習表示不滿。隨后,工作人員向老喬介紹了賴某接受社區矯正的有關表現,并對賴某的酗酒惡習等過錯進行了教育訓誡。賴某在現場表示,一定戒除酗酒惡習,接受鄰居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