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訊(湘潭晚報 李濤 通訊員 歐陽超)開車的人都知道,在高速公路上隨意停車很危險。但極個別司機為省錢省事,竟然在高速公路的應急車道上隨意停車、修車。5月10日,一起在高速公路上修車導致的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在雨湖區法院依法審結。 事情還得從2015年1月的一天說起。當天下午3時20分許,邵陽人夏某開著一輛重型貨車行駛在滬昆高速公路上。途中車子突發故障,只好停在高速公路的應急車道內。這時,夏某既不打開車輛的雙閃燈,也未在車后150米處設置警示標志,就直接打電話給附近的修車廠。 修理過程中,馮某駕駛的一輛輕型自卸貨車從后駛來,突然失控撞向正在修理的重型貨車。這次事故,導致馮某及坐在輕型自卸貨車的段某、段某某,修車工齊某、陳某不同程度受傷,兩車不同程度受損。 事發后,經高速交警部門認定:馮某未按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夏某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時,未在故障車來車方向150米以外設置警告標志并未迅速報警,負事故的次要責任,齊某、陳某兩人明知在高速公路上不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修車服務的情況下,仍上路維修故障車輛,兩人共同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乘車人段某、段某某無責任。 經司法鑒定:齊某所受損傷構成九級傷殘,馮某構成兩個九級傷殘,段某某構成一個九級傷殘、三個十級傷殘。法庭上,馮某、夏某都流下悔恨的淚水,萬幸的是,他們都購買了交強險和商業三責險,保險公司均在保險責任限額內給予了賠償,目前5名傷者均已健康出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