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訊(湘潭晚報 李濤)12月22日下午,市紀委發布消息,經湘鄉市紀委立案審查,并報該市市委常委會議批準,決定給予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科級干部喻鴻偉留黨察看處分,給予湘鄉市供銷合作總社原黨委書記、主任肖建江,湘鄉市望春門街道辦事處原副主任楊海山等5人開除黨籍處分。 經查,喻鴻偉作為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科級干部,為他人違紀案件找關系說情,接受宴請;在擔任湘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期間,未嚴格審批把關,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喻鴻偉留黨察看1年處分,并降低其職務層次,按副主任科員重新確定行政級別。 另外,肖建江在擔任湘鄉市供銷合作總社黨委書記、主任期間,違反黨章中關于黨員義務的規定,對外提供自己不是公務員的虛假承諾;違反組織紀律,不按照相關規定,向組織報告單位重大問題,重要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揮霍浪費公共財產,在黨的十八大后,仍然違規審核同意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支出;違反工作紀律,決策并拍板了供銷合作總社參與違法違規經濟活動,并導致巨額資金逾期不能收回。 陳水清在擔湘鄉市供銷合作總社黨委委員、副主任期間,違反黨章中關于黨員義務的規定,對外提供自己不是公務員的虛假承諾,不按規定向組織申報個人重大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揮霍浪費公共財產,在黨的十八大后,違規審批單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支出;違反工作紀律,參與決策了供銷合作總社的違法違規經濟活動,導致巨額資金逾期不能收回。 楊海山在擔任望春門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期間,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在項目建設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財物;套取項目資金,與他人進行私分;濫發獎金補助。 谷德華、晏銀輝分別在擔任望春門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政協聯工委副主任期間,嚴重違反廉潔紀律,以權謀私,收受他人財物。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上述5人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已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