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訊(湘潭晚報 武慧 通訊員 朱建友 王錳)8月17日,福建一消費者在電話里面感謝岳塘工商分局工商所的幫助,因為他網購的摩托車配件終于退貨退款了。 消費者林先生是福建沙縣人,7月中旬,他通過網絡在長株潭大市場購買了一些摩托車配件,包括擋風鏡、反光鏡、排氣管等。拿到貨后,林先生發現排氣管無法使用,按照“七天無理由退貨”,他將貨物寄回了長株潭大市場摩配城。但商家簽收現場驗貨后,一直沒有退貨處理。 多日沒有等到消息的林先生就打電話給商家,得到的答復是排氣管已損壞不予退貨。林先生認為,商家已簽收并當場驗貨,之后再以商品損壞為由拒絕無理由退貨是不合理的。無奈之下,他將這件事投訴到了工商部門。 昭山工商所通過調查,了解到這是一起網絡購物投訴。根據新《消法》,消費者網購商品有7天無理由退貨的權利。經過多次協調,商家將200元貨款退還至消費者賬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