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訊(湘潭晚報 吳珊 通訊員 郭勇 實習生 管雅月)下班搭乘同事的順風車,卻不幸遭遇車禍,湘潭縣青山橋鎮某公司員工方小勇(化名)為此花了“大代價”。5月25日,在青山橋司法所調解員的幫助下,方小勇終于獲得了公司相應的工傷賠償。 3月19日,家住青山橋鎮商匯路的方小勇做完晚班后,搭乘同事的摩托車回家,卻在商匯路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方小勇頭皮挫裂傷,為此他在衛生院治療了15天,用去醫藥費近5000元。 經交警部門責任認定,在這次交通事故中,同事負主要責任,但是方小勇覺得,同事好心搭乘他回家,再向同事索要賠償實在不好意思。于是,方小勇向青山橋司法所申請調解,他覺得自己在下班途中受傷,不知道是否符合工傷賠償的條件。 調解員接到申請后,馬上對事故進行調查,認為方小勇的情況符合工傷賠償的條件,于是找到方小勇所在的公司,向負責人詳細解說了《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內容,最終達成協議:方小勇住院期間全部醫療費用由公司承擔;方小勇所在的公司再一次性支付方小勇后期治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等全部費用12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