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訊(湘潭日報 陳姿雯 通訊員 蔣麗君)根據《省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湘建房改〔2009〕144號)和《湘潭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城區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的通告》等文件的相關規定,14日起至6月28日,湘潭城區范圍內停止辦理各類不動產登記業務。停辦期間,未辦好房產抵押登記手續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將無法撥付。 6月29日起,我市城區范圍內將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屆時,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需要實行統一登記。相關文件規定,6月15日至28日,市城區范圍內停止辦理各類不動產登記業務,進行業務系統對接調試、人員上崗測試等工作。由于借款人須向管理中心提供完成擔保手續的有關證明文件(抵押權屬證明或質押權利憑證、單位和個人擔保證明文件等)后,管理中心才能將資金劃入委托貸款基金戶,受委托銀行根據借款合同和借款通知書以轉賬方式將款項劃入管理中心與借款人約定的銀行賬戶內。故6月15日前未辦理房屋產權抵押登記手續的房屋借款人,其住房公積金貸款將暫時無法撥付。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在市城區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業務暫停辦理期間,住房公積金支取、繳存以及貸款申請資料受理、調查審批和貸款合同簽署等業務,仍可正常辦理。另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周六上午照常上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