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訊(湘潭晚報 李濤 通訊員 陸義)湘潭縣一男子平日里無所事事,開著小車到處瞎逛,還盯上了農戶家飼養的家禽。在短短一年之內,他先后盜竊家禽10次。 2015年3月份的一天晚上,劉某伙同“雨妹子”、“劉哥”(身份待查),駕駛捷達小轎車來到湘鄉市山棗鎮永興村。進入村民徐某家后,盜得11只雞,然后銷贓給原鐵合金廠菜市場家禽經營戶孔某,得贓款360余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劉某在2015年3月至8月期間,單獨或者伙同“雨妹子”(身份待查實)等人在湘鄉市、湘潭縣17戶農戶家盜竊家禽,共盜得101只雞、13只鴨、1只鵝,1個液化氣灶,共計價值4000余元。 劉某42歲,湘潭縣農民,有犯罪前科。2002年12,曾因犯盜竊罪被雨湖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2月24日,湘鄉市法院開庭審理了這一起案件,劉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五千元。劉某用于作案的小車、摩托車、雞籠均被法院依法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