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訊(湘潭晚報 馬青松 通訊員 呂軍鋒)訴訟案件不斷增長,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先予執行的情況日益增多,財產保全不到位、先予執行不及時怎么辦?為防止類似情況的發生,11月9日,我們從岳塘區法院了解到,該院在我市法院系統率先成立了財產保全執行小組。 岳塘區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2015年1月到10月,法院受理的財產保全案件就有500余件,這加大了法官的工作力度和工作壓力。為緩解辦案壓力,提高辦案效率,岳塘區法院將財產保全、先予執行工作集中歸口執行局,對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執行前財產保全的申請由立案庭審查并作出裁定;對訴中財產保全、先予執行的申請由案件承辦庭室審查并作出裁定。兩類申請予以立案后均移交執行局具體實施。 11月2日,岳塘區法院在執行局成立了專職財產保全執行小組,負責執行全院的財產保全執行案件和先予執行案件。 財產保全執行小組的成立,將使全院的財產保全、先予執行實施統一規范化、集中高效化,進一步減輕了審判法官的非審判事務,保障了審判部門高效辦案;同時,通過扎實規范的財產保全也將進一步緩解執行難問題。 |